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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先“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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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先“晚安”啦

建筑工地:先“晚安”啦

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晚上(wǎnshàng)

市城管执法局会同(huìtóng)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委启动(qǐdòng)6月份第2次的

联合检查组(jiǎncházǔ)以问题为导向

梳理(shūlǐ)近期本市夜施扰民

违规渣土运输举报高发点位(diǎnwèi)

采取“回头看”的(de)方式进行检查

其中大部分(dàbùfèn)工地都按照规定

在晚上22点后(diǎnhòu)停止施工

但(dàn)海淀区的一处施工项目

仍然出现了违规夜间施工的情况(qíngkuàng)

虽然该(gāi)工地(gōngdì)大门紧闭,但从门口就能听到“轰隆隆(hōnglōnglóng)”的声音,在联合检查组的要求下,里面的人员才(cái)不情愿地打开门。执法(zhífǎ)人员看到工地灯火通明,有不少的工人正在基坑内作业(zuòyè),数辆水泥罐车正在轮流进行水泥浇筑,工人敲打钢筋、水泥罐车作业产生的噪音不绝于耳,而与工地一墙之隔就是几栋居民楼。经过现场询问,施工方无法出示夜间施工证明,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工地立即停工,并将(jiāng)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移交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当晚发现的施工工地(gōngdì)无法(wúfǎ)出示夜间施工证明,且进行的作业属于十类施工范围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dìqīshíqītiáo)规定(guīdìng):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zài)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gǎizhèng),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城管执法部门多措并举持续治理夜施(yèshī)扰民,前移执法关口,加强(jiāqiáng)对建设施工单位的指导和(hé)提示,督促其通过调整工期、优化工艺,源头降噪减噪,并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强夜间执法力量配备,结合现场(xiànchǎng)执法巡查和远程视频(shìpín)监控,第一时间查处夜间施工扰民违法行为。将违法情节严重(qíngjiéyánzhòng)、屡教不改的相关案件线索信息移送行业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有力警示震慑违法行为,为广大(guǎngdà)市民群众营造安静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作者(zuòzhě):北京城管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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